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糕点、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等25类食品6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78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越城区老王面食店销售的鸡蛋,检出甲硝唑。 (二)绍兴市越城区逸鲜生鲜店销售的青菜,吡虫啉残留量超标。 (三)绍兴市东盛农贸市场黎长玲销售的小黄鱼(海水鱼),检出甲硝唑。 (四)滨海农产品综合市场李锋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五)绍兴柯桥马鞍百盒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六)齐贤街道迎驾农贸市场陈玉峰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七)罗世明(诸暨市暨阳街道暨阳路7号东湖农贸市场内)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灭蝇胺残留量超标。 (八)嵊州市鲜百园水果店销售的香梨,乙螨唑残留量超标。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九)诸暨市张伟云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十)诸暨市大邵水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十一)诸暨市敏敏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十二)诸暨市老盛水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质量指标不合格 (十三)绍兴琤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素食葱香薄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各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60629 2.产品抽检不合格-260629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60629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产品抽检合格-260629.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60629.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606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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