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25年4月,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蛋制品等14类食品2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1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量超标。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量超标 (一)绍兴市越城区国生果业商行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超标。 (二)诸暨市冯莉琴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嗪酮残留量超标。 (三)诸暨市辛哥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60629 2.产品抽检不合格-260629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60629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产品抽检合格-260629.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60629.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606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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