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酒类、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3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14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量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重金属污染。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量超标 (一)绍兴市柯桥区卫佳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超标。 (二)绍兴市越城区原意餐饮店销售的马铃薯,噻虫嗪残留量超标。 (三)浙江荣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葱,丙环唑残留量超标。 二、质量指标不合格 (四)绍兴柯桥区佳君土特产商行销售的椒盐香榧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三、重金属污染 (五)诸暨市二成食品商行销售的蒋福康儿童榨菜丝,铅(以Pb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51103 2.产品抽检不合格-251103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1103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03日 产品抽检合格-251103.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51103.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11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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