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酒类、糕点、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豆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等18类食品5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30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上虞谢塘镇施杏珍水果摊销售的香蕉,吡虫啉残留量超标。 (二)绍兴市上虞区赵记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噻虫嗪残留量超标。 (三)绍兴市上虞区硕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残留量超标。 (四)诸暨市袁祚保蔬菜店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五)诸暨市梅俊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六)诸暨市城北小袁蔬菜商店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七)绍兴市滨海新城沥龙蔬菜摊销售的芹菜,百菌清、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各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50919 2.产品抽检不合格-250919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0919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产品抽检不合格-250919.xlsx 产品抽检合格-250919.xls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09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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