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酒类、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豆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等24类食品43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17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超标。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诸暨市毛秀美食品店销售的辣椒粉(粗),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越城区辰朗旭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安徽白心油桃,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二)绍兴市越城区何事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吡虫啉残留量超标。 (三)绍兴市越城区王家蔬菜超市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四)绍兴越城越生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葱,丙环唑残留量超标。 (五)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建龙蔬菜摊销售的小葱,戊唑醇残留量超标。 (六)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杨树军水果摊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 (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巧巧婆土菜馆销售的荷兰豆,多灵菌、烯酰吗啉残留量超标。 (八)诸暨市陈波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氰霜唑、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 (九)诸暨市城北珍龙食品商店销售的新土豆,毒死蜱残留量超标。 (十)诸暨市劲好超市有限公司商店销售的土豆,毒死蜱残留量超标。 (十一)诸暨市崔雪东蔬菜经营部商店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十二)诸暨市朱红伟水果店销售的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 (十三)诸暨市梅俊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芹菜,苯醚甲环唑残留量超标。 (十四)绍兴市越城区鱼你相伴火锅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土豆,毒死蜱残留量超标。 (十五)绍兴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袍江购物中心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阿维菌素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各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50827 2.产品抽检不合格-250827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0827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