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水果制品、酒类、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2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76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量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诸暨市刘彩萍食品店销售的绿豆糕,违规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绍兴市柯桥区华舍丰盛副食品商行销售的绿豆糕,违规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三)绍兴上虞小越君进点心店销售的肉粽,违规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农兽药残留量超标 (一)齐贤龙山农贸市场刘庆峰销售的辣椒,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二)绍兴柯桥至秦鲜餐饮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 (三)绍兴柯桥齐君水果批发部销售的荔枝,氟吗啉残留量超标。 三、质量指标不合格 (一)浙江圣塔绍兴酒有限公司销售的大米,不完善粒含量,无机杂质含量,色泽、气味不合格。 (二)绍兴市柯桥区华舍丰盛副食品商行销售的珍藏原酒(黄酒),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50721 2.产品抽检不合格-250721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0721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产品抽检合格-250721.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50721.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07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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