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2期) 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酒类、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蛋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1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69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量超标。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绍兴市越城区新杰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凌江农贸市场徐国兴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陈讲锋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农兽药残留量超标 (一)绍兴市越城区梦飞蔬菜店销售的辣椒,吡虫啉残留量超标。 (二)绍兴市越城区新杰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超标。 (三)凌江农贸市场徐国兴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超标。 (四)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陶利英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五)大江农贸市场陶文英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超标。 (六)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陈讲锋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噻虫胺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越城区、柯桥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50519 2.产品抽检不合格-250519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0519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产品抽检合格-250519.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50519.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5051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