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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5 16: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政发〔2016〕41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部门行政奖励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现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一)集体三等功(1个)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集体嘉奖(2个)

1.绍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三)个人三等功(2名)

1.庞  冲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

2.刘  毅  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

(四)个人嘉奖(2名)

1.丁海涛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2.白  梅  绍兴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现对以上行政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电话:88615235;市市场监管局政治处,电话:85338751

附件:1.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行政奖励汇总表(集体)

    2.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行政奖励汇总表(个人)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行政奖励汇总表(集体)

序号

集体名称

简要事迹

拟奖励类别

1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优化机制,推进人民、行政、司法调解“一站式”受理,实现从线性到网状治理的转变,完善治理格局。二是重塑流程,坚持“需求集聚、全链对接、一地统筹”,实现全流程保护。2024年通过风险预警,帮扶6家企业应对海外专利侵权诉讼。依托多种载体联合调解,创新递进工作法,16天内办结13 件系列纠纷案。优化流程,7天办结全国首件独任审理专利侵权简易裁决案,解决“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问题。三是规范产业,以解决 “一类事”、净化产业为导向,扩大“枫桥经验”转化空间。建设品牌指导服务站,提供多元服务。常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执法威慑,优化营商环境。

集体三等功

2

绍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2024年来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5起,打掉犯罪团伙2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8名,涉案金额超2亿元。建立市县两级、1+12+52分层保护架构,全力构筑市县一体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建立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矩阵,组建15名知产警官队伍,协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行政部门建立数据信息、综合治理等长效机制。针对绍兴黄酒“两头在外”难题,协同市场监管局建立新型“行刑共治”模式,近两年累计联合打击侵犯“绍兴黄酒”等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集体嘉奖

3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市中院民三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贯彻落实“1466”工作体系和司法公正全面提升工程要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市中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个案公平正义;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确保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化数字化项目应用,推动知产保护提能升级;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深化知产审判影响力;着力锻造审判铁军,全面加强作风能力建设。

集体嘉奖


附件2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行政奖励汇总表(个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单位及

职务

简要事迹

拟奖励类别

1

庞冲

1981.02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

该同志推动绍兴以全省第一、全国第六的成绩入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动绍兴入选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助力举办全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保护工程暨浙江省、青海省地理标志合作交流活动;推动举办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现场交流活动;《“枫桥式”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获得2024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合力化解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批量纠纷”入选由省市场监管局和省高院联合评选的省年度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典型案例;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连续五年排名全国前十,系全国唯一地级市。

个人

三等功

2

刘毅

1984.01

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

该同志成功推动我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成功获批筹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绍兴分中心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为主实施的知识产权高质量托管项目入选我市首批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最佳实践案例”和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典型案例。为主完成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绍兴试点建设,成功中榜浙江省“揭榜挂帅—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项目。带领绍兴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市级金牌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兴企服务”工程,指导协助一批龙头企业处理专利快速申请、商标恶意抢注、药品专利延期、侵权纠纷等知识产权疑难问题,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个人

三等功

3

丁海涛

1991.02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创新突破,牵头制定全国首个县域《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实施细则》,推行"快立案、快审查、快裁决"模式,将裁决时限由法定3个月压缩至18.9日;办结全国首批独任审理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案件,全流程仅用时5天,该案例入选司法部和国知局共同编发的《工作动态》;办结上虞区首例国知局交办的奥运冠军姓名权商标侵权案,严打恶意抢注行为;牵头知识产权"亮剑护航"行动获浙江新闻联播报道,并深化长三角执法协作,协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力维护创新主体权益。

个人

嘉奖

4

白梅

1982.06

绍兴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

在财政预算管理层面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市等重点领域创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财政投入体系,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政策宣传。2023年和2024年分别审核安排知识产权相关预算126.77和124.77万元,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及时跟进加强扶植政策体系建设。在资金保障的同时,加强财政监督,强化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会同审计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保障知识产权资金能有效地支持地方创新和发展,推动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个人

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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