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2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36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超标。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浙江美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食用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美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萝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绍兴市越城区大程记餐饮店购进的生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诸暨市木木水果店销售的国产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诸暨市四季果园水果店销售的A级-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越城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40605 2.产品抽检不合格-240605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40605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产品抽检合格-240605.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40605.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4060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