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10类食品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嵊州市优佳水果批发商行销售的枫树坪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嵊州市金马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柿饼特级,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嵊州市鹿山街道君悦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嵊州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嵊州市市场监管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产品抽检合格-240108 2. 产品抽检不合格-240108 3.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40108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产品抽检合格-240108.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40108.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40108.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