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日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荣誉更是责任 |
11月28日,国务院食安办举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绍兴市荣获这一国家级称号。继杭州、宁波之后,绍兴成为浙江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获得这一国家级荣誉,殊为不易。一是因其评价体系之综合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城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体现,也是区域整体食品安全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如果只是一个或几个部门单打独斗,就会独木难支、无所作为,唯有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方位协同作战,才能取得实效。二是因其创建历程之复杂性。自2016年绍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历经城市创建、省级推荐、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环节,时间长达8年。“八年磨一剑”,面对“一山放过一山拦”的重重关卡,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尽弃。以饱满的热情打好持久战,才能闯关夺隘,最终脱颖而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容不得丝毫马虎与懈怠。如果说荣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对过去几年我市在食品安全领域重拳出击、持续进击的一种高度肯定,那么当下,我们更应该将这一荣誉视为沉甸甸的责任,抱着“归零”心态,重整行装再出发。 保障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近几年,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逐年增加,监管力量跟不上其发展速度。特别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能力不足,给执法监管带来较大压力。传统领域食品安全与新兴领域食品安全交织的问题亦不容忽视:一方面,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传统领域,仍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区域;另一方面,像网络订餐、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生鲜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则带来了新的未知风险。此外,创建时跨部门、跨地域抱团作战的良好协作机制,能不能得以保留甚至得到进一步完善,也极大地影响着食品安全的总体态势。 直面问题,持续擦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金字招牌,我们要坚持巩固与创新“两手抓”。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既要延续既有的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完善市场监管系统、卫健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和各镇村通力合作的“大监管”格局;又要创新思路,将其融入社会治理,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将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排查、科普知识宣传等事项纳入基层网格员工作范畴,确保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有人干、有人管、管到位。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既要集中人力物力,对食品安全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关键领域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又要创新方法,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整合现有网络、数据和应用系统,加强数据综合分析,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广泛应用,打造食品安全信息透明的“天网”。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更加精准有力,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让服务民生的“食安温度”更广泛温暖千家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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