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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

发布日期: 2023-10-16 14: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2类食品18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82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兽药残留超标。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

诸暨市千千餐饮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恒利市场奇忠淡水产摊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柯桥区永进农贸市场李林霜销售的鲜活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诸暨市城东腾燕食品店销售的鲜活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局市场监管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产品抽检合格-231016.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31016.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31016.doc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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