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2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4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等。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省绍兴市蔬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柯毅辉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绍兴市柯桥区存凯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嵊州江滨市场费汉明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嵊州江滨市场费汉明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嵊州市李小英禽肉经营部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绍兴越城区达球超市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绍兴上虞乐活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绍兴凡决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德清莫干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醉荣堂陈年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柯桥、上虞、嵊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20727 2.产品抽检不合格-220727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20727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27日 产品抽检合格-220727.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20727.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20727.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