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4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5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等。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新昌县朝竺麦面小作坊生产的面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新昌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其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新昌县市场监管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产品抽检合格-221027 2.产品抽检不合格-221027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21027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产品抽检合格-221027.xls 产品抽检不合格-221027.xlsx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21027.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