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与要求 | 具体分解 | 季度实施计划 | 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及建议 | 责任单位 | 备注 |
32 |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智治”行动,完成400家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云守护平台建设。深化推进“五化”市场提升行动,实现四星级以上商品市场全覆盖,城市三星级农贸市场覆盖率80%以上;放心农贸市场占比达60%以上。 |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 一季度:下发《2021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2021年绍兴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意见》,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季度:开展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按照国创细则(目前尚未下发)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交第三方评定、形成形象进度。 三季度:举办基层食(药)安办主任培训,继续做好星级食(药)安办评定申报工作,2021年实现三星级食(药)安办全覆盖。 四季度:开展下半年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委托第三方对创建情况开展模拟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 完成《2021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送审稿)》; 起草《2021年绍兴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意见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20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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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智治”行动,完成400家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云守护平台建设 | 一季度:制定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智治行动推进方案,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智治行动推进会议,确定2021年实施具体点位,启动招投标工作。 二季度:基本完成校园食品安全云守护平台二期建设,各区、县(市)完成硬件设备安装学校数量累计不少于200家并开展平台应用培训。 三季度:各区、县(市)完成硬件设备安装学校数量累计不少于400家,全面启动校园食品安全云守护平台整体应用。 四季度:督查各区、县(市)校园食安智治行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智治行动工作。 | 出台《绍兴市校园食品安全智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智治行动推进会议,开展具体实施点位摸底工作,逐步启动招投标工作,全面完成市直学校智能设备安装。 |
深化推进“五化”市场提升行动,实现四星级以上商品市场全覆盖,城市三星级农贸市场覆盖率80%以上 | 一季度:指导改造市场制定“一场一清单”实施方案,召开任务部署会,督促创建单位推进实施改造计划,开展进度督查。 二季度:继续加强督查指导,4月底前完成45家市场创建任务;开展市级预验收,接受省局实地复核验收。 三至四季度:11月底前,完成考核总结,长效巩固“五化”改造成果。 | 指导改造市场制定“一场一清单”实施方案,召开任务部署会,督促创建单位推进实施改造计划,开展进度督查。 |
放心农贸市场占比达60%以上 | 一季度:调研2021年创建计划,落实农贸市场防疫工作。 二季度:下达2021年创建指标,确定市场名单,逐家制定创建方案;指导有关市场推进改造计划;开展长效管理第三方测评。 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第三方测评;召开工作交流会;组织创建单位进行自评、做好迎检材料。 四季度:总结全市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接受省级考核。 | 调研2021年创建计划,落实农贸市场防疫工作,上报省局创建名单。 |
33 |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实现营业执照、公章备案信息、银行账户、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次申请、同步注销”。深化省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现场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 |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 一季度:制定全年计划。 二季度:梳理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2021年版);推动取消审批事项和新增告知承诺事项实施。 三季度: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维护更新权力事项库;持续开展证照办理。 四季度:委托第三方开展“证照分离”工作情况调查;采取差异化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将监管情况向社会公示。 | 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对我市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初步梳理对比,精简重复类审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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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实现营业执照、公章备案信息、银行账户、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次申请、同步注销” | 一季度:制定全年计划。 二季度:推进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与公安印章管理系统、税务的注销预检系统数据对接;率先实现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与企业注销登记合并办理。 三季度:推进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增设银行账户预约销户功能,落实破产企业注销的办理标准、要求和步骤。 四季度:推动企业注销平台与税务、人力社保、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对接。 | 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联合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绍兴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方案。 |
深化省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现场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 | 一季度:推进“浙里访”平台投诉举报转省行政执法平台工作,做到应转尽转。 二季度:推进基层四平台转省行政执法平台工作,做到应转尽转。 三季度:提升“浙里访”平台投诉举报、基层四平台转省行政执法平台转化率;提升现场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 四季度:开展“互联网+监管”考核工作,全面总结2021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 | 联合市数转办、市信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诉举报与行政监管执法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关于举办投诉举报事项流转行政执法平台处置业务培训的通知》;通报2月份投诉举报案件转执法率情况;目前各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已实现“浙里访”和“互联网+监管”平台间的业务对接。 |
34 | 深化质量革命,推进“品字标”贴标亮标计划,企业制订“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34 项以上,新增“品字标”企业30家以上;争创省级质量奖企业1家以上;积极推进中国质量奖创奖申报工作;着力打造国家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集聚区。 | 推进“品字标”贴标亮标计划 | 一、二季度:各区、县(市)按计划推进贴标亮标工作,市局定期开展实地走访指导。 三季度: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攻坚指导。 四季度:做好收尾和总结。 | 走访各地了解今年贴标亮标工作推进计划,并讨论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部分问题。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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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订“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34 项以上 | 一季度:下达全年目标任务,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立项论证答辩专项培训会,做好标准立项论证现场模拟答辩工作。 二季度:组织做好省品联会在绍兴举行的“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立项论证专场答辩会;指导已立项企业完成参与单位征集,启动标准研制。 三季度:做好半年度工作总结,针对性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切实提升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季度:开展标准制订督导,推动全年“浙江制造”标准计划制订数按期完成。 | 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举办“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立项论证答辩专项培训会;组织开展准立项论证现场模拟答辩。 |
新增“品字标”企业30家以上 | 一季度:下达全年目标任务,开展走访摸排。 二季度:推进“品字标”企业创建,争取上半年新增“品字标”企业10家以上。 三季度:推进“品字标”企业创建攻坚。 四季度:收尾总结,全年新增“品字标”企业30家以上。 | 根据省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开展各区、县(市)的走访摸排工作。 |
争创省级质量奖企业1家以上 | 一季度:开展走访摸排,形成创奖企业库。 二、三季度:开展创奖培训和辅导。 四季度:收尾总结,争创省级质量奖企业1家以上。 | 开展走访摸排,形成创奖企业库。 |
积极推进中国质量奖创奖申报工作 | 一季度:开展走访摸排,形成创奖企业库。 二、三季度:开展创奖培训和辅导,争取国奖新突破。 四季度:做好创奖工作总结。 | 已确定市级创奖种子企业库;召开创奖动员和培训会议。 |
着力打造国家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集聚区 | 一季度:完成集聚区三年建设情况通报。 二季度:继续做好机构引进和落户运行等工作,制定集聚区常态化建设工作方案。 三季度: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四季度:会同发改委对各园区开展2021年建设情况督查。 | 完成集聚区三年建设情况通报,明确“一个核心区三个辐射区”2021年度集聚区建设考核工作指标性任务。 |
35 |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新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 |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新模式 | 一季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启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 二季度:更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库和专家库,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完成知识产权执法队挂牌、建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机构。 三季度:“两纵一横”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新模式获得实质性运营和完善。 四季度:做好总结工作。 | 已起草完成《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构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体系的通知》,将于3月底前完成联合发文。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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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 一季度:草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二季度:与财政局联合发文,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性补偿体系。 三、四季度:指导各区、县(市)建立配套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担保体系。 | 草拟《绍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性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
建设知识产权“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 | 一季度:制定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方案。 二、三季度:指导越城区、上虞区落实知识产权“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并开始运营。 四季度:做好平台验收及后续督查工作。 | 出台《“万亩千亿”产业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