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第202107期) | ||||||||||||||||||||||||||||||||||||||||||||||||||||||||||||||||||||||||||
上半年“两品一械”投诉举报信息公示 一、基础数据情况 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收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咨询165件,其中,药品85件,化妆品55件,医疗器25件。收到的“两品一械”投诉举报件按来源分,电话139件,网络26件。按受理投诉举报环节分,生产环节4件,流通环节131件,使用环节19件。(见表一) 表一:
二、热点分析 一是“两品一械”投诉举报同比减少较多。今年上半年,共收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咨询165件,远远低于去年上半年的556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去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医院、家庭等对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量增加,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较多,质量问题、价格问题、售后问题都较为突出,导致药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数量成倍增长,今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和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药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也大幅度下降。 二是电话渠道投诉件较多。上半年收到的投诉举报咨询中,通过来电渠道来的件有139件,网络渠道来的26件,其他渠道基本没有收到相关的件。究其原因,一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推进,以及放心消费建设的不断深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且消费者往往首选通过行政机关解决消费争议;二是随着政务热线的合并,几乎所有投诉举报都可以拨打12345一个号码得到解决,既便捷高效,又处理落实到位,因此成为很多消费者的首选投诉方式。 三是流通领域投诉举报件较多。上半年收到的投诉举报件中,流通领域131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9.4%。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流通领域的虚假宣传、价格虚高、服务质量等问题,一直是“两品一械”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一方面,随着购物渠道的拓宽,网络购物、微信购物、直播带货等渠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这些渠道购物,尤其是化妆品,但网络上经营者多、分布广,素质参差不齐,规范经营意识不强,对所商品的查验力度不够,导致各类问题的产生;另一方面,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都与人们的生命安全相关,出现的问题尤为值得关注。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绍兴某护肤品有限公司商品虚假宣传案
2021年1月27日,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全国12315平台举报件对绍兴某护肤品有限公司开设在淘宝平台上的网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网店内销售的一款化妆品描述为“玫琳凯5X幻时柔润焕活晚安冻膜50g免洗睡眠面膜新生面膜升级抗皱”,举报人反映该产品宣传“抗皱”为虚假广告。经查:针对使用“抗皱”一词,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属于虚构使用商品效果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能及时改正。决定处理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消除影响;三、处罚款人民币300元(人民币叁佰圆整)。
案例二:绍兴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2021年1月28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出的举报转办通知书及举报材料一份。根据上述材料,该局于2021年1月29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宣传有治疗案例,案例中有病患治疗前和治疗后的对比照片。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开设有一家网络店铺,并于2020年12月底在该网络店铺上上线了“案例”这个栏目,每个案例中展示了患者各个不同牙齿矫正时期的照片,当事人提供了患者签署的授权绍兴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将个人治疗感受作为宣传素材的授权书。且当事人在网络店铺上发布的医疗广告与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不符。 当事人发布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于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元。 当事人发布与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不符的医疗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属于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于2021年1月29日自行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元。 综上所述,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元。
说明:1、上述公示数据不得用作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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