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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全力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发布时间:2021-03-08 08: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省药品监管局文件要求,绍兴市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一是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全市现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1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6家。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于5月印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暨特殊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

二是严格部署,明确职责。局分管领导部署,明确各处室责任;各区县(市)局通过加强协作,明确分工,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落实“一月一巡查、一季一检查”制度,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为重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季度巡查,并将检查记录上传至省局特药系统。同时根据销售记录随机抽查,跟踪核实销售流向。

三是开展检查,整改提升。通过企业自查、属地监督检查、市局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开展14次巡查、4次季度检查和4次专项检查,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开展26次季度巡查。分析检查结果,剖析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通过现场整改,人员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企业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水平,做到全员知法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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