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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公司刷单炒信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0-05-20 09: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字体:[ ]

【案例简介】

2018 2 8 日, XX市市场监管局(简称 XX市局,下同)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 XXXX 公司的刷单炒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14 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浙江省首例跨境电商刷单炒信案,并且刷单是通过远在的美国的 wish 电商平台进行的。 XX市局调查核实,义乌市 XX 公司在速卖通、wish 美国站等跨境电商平台上共开设了 499 家网店。2017 1 月份以来,为了提升 wish 平台上公司网店的信誉和销量排行,采用将其他交易平台上的真实客户信息导出,雇佣专人利用导出的真实客户信息在wish 网站上虚假注册,虚假下单,使用跨境物流发送包裹的方式,进行虚构交易。至案发,共虚假注册了 3999 WISH 买家账号,虚构交易 27092 单。其中 ,仅 2017 8 月份,就虚构交易了 3121单。

【处理结果】

XX市局认为, XX 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于 2018 2 8 日,对XX 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 14 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后,XX 公司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警示教育】

打击商业欺诈,确保消费者拥有知情权,维护正常的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历来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有互联网日益发达,网络欺诈新型违法案件呈现上升的趋势,多样性、隐蔽性、国际性特征明显。本案中,不法商家正是利用了联合邮政联盟的定价政策和美国邮政服务补贴的漏洞。由于中国公司向美国运送小包裹的成本非常小,加之包裹中物品的低成本,使得向美国发送包裹成了一个快速和成本低廉的有效刷单方式。执法实践中,不法商家通常采用通过刷单公司制造虚假账户浏览产品,比较价格,模仿实际消费者所做一切,然后从卖家商店下单购物,交货确认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正面评价的方式,提高网店的信誉和排行,使消费者真假难辨。该类违法行为,一方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频繁多次寄出低价无用包裹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属于依法应当予以查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案组织查处时,正好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新法、旧法交替时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与旧法对比,新法行政处罚力度已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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