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网络传销案 |
一、案件事实: 该公司在互联网上建“某众筹平台”等网络平台,通过收取入门费发展会员,会员分为省、市、县级代理商,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入门费按比例由推荐人、各级会员和公司分成,至案发止,该公司已发展会员8375名、涉案资金440余万元。2016年11月22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当地公安部门,一举端掉了该传销窝点,其传销头目一个被刑拘,一个取保候审。 二、点评: 本案为典型的网络传销案件。利用自建网络平台,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复式计酬,进行网络传销,最终达到敛财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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