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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第201810期)
发布时间:2018-07-26 15: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 字体:[ ]

全市系统上半年消费投诉公示

2018年上半年,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注民生,聚焦维权,以“放心消费”建设为主线,加强源头治理,突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行动。上半年,全市系统共收到消费者各类有效投诉共计5613件,同比上升15.16%;调解成功5390件,成功率96.0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6.23万元。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上半年消费者投诉情况公示如下:

一、处理投诉情况

(详见表一)

             表一:

受理有效投诉件数(件)

同比(%)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同比(%)

5613

↑15.16

336.23

↑99.70

二、消费投诉类型

上半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从投诉类别分,商品类投诉47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3.23万元;服务类投诉8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详见表二)

           表二:

商品消费投诉(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服务消费投诉(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4794

293.23

819

43

 

从投诉内容来看,质量投诉2053件,仍是投诉的重点和热点,占总投诉的36.58%;广告投诉382件,上升明显,同比上升104.28%。(详见表三)

                表三:

投诉内容

数量(件)

占总投诉(%)

去年同期(件)

同比(%)

质量

2053

36.58

1849

↑11.03

广告

382

6.81

187

↑104.28

售后服务

364

6.48

327

↑11.31

合同

194

3.46

143

↑35.66

安全

42

0.75

44

↓4.55

计量

29

0.52

23

↑26.09

商标

8

0.14

3

↑166.67

其他

2541

45.27

2298

↑10.57

 

在受理的商品类投诉中,日用百货类投诉占商品类投诉的27.89%,食品类投诉占15.35%,交通工具投诉占9.55%,分别占据前三位。(详见表四)

           表四:

投诉内容

数量(件)

占商品投诉(%)

去年同期(件)

同比(%)

日用百货类

1337

27.89

921

↑45.17

食品类

736

15.35

630

↑16.83

交通工具

458

9.55

418

↑9.57

通讯器材

282

5.88

260

↑8.46

家用电器类

256

5.34

191

↑34.03

装修建材类

131

2.73

142

↓7.75

计算机及配套设备

21

0.44

21

持平

文化、运动娱乐用品

11

0.23

13

↓15.38

农用生产资料类

6

0.13

4

↑50.00

其他类

1556

32.46

1101

↑41.33

在受理的服务类投诉中,居民服务投诉占服务投诉的31.87%,餐饮服务投诉占21.73%,修理维护服务占6.59%,分别占据前三位。(详见表五)

                 表五:

投诉内容

数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

去年同期(件)

同比(%)

居民服务

261

31.87

428

↓39.02

餐饮服务

178

21.73

190

↓6.32

修理维护服务

54

6.59

60

↓10.00

住宿服务

45

5.49

55

↓18.18

文化娱乐服务

23

2.81

68

↓66.18

装饰装修服务

15

1.83

9

↑66.67

中介服务

3

0.37

9

↓66.67

电信服务

2

0.24

3

↓33.33

互联网服务

2

0.24

4

↓50.00

旅游服务

1

0.12

0


邮政服务

1

0.12

4

↓75.00

其他

234

28.57

343

↓31.78

按商品小类分,上半年投数量前三位分别是汽车及零部件投诉438件,服装投诉308件,移动电话主机投诉234件;按服务小类分,前三位分别是美容美发和洗浴投诉91件,洗染投诉54件,通讯器材及配套设备修理维护投诉21件。(详见图一)

                         图一:

三、主要特点

(一)投诉总量持续上升。上半年,全市消保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有效投诉5613件,同比上升15.16%。究其原因,一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推进,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且往往首选通过行政机关解决消费民事争议;二是维权渠道多样化,操作便捷,反应迅速,处理落实到位,使得维权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新形势下消费对经济拉动的基础性作用增强,消费指标持续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突出。

(二)网购投诉大幅增长。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东西的便利使网上购物成为常态,网络消费投诉成为投诉热点,增长迅速。从内容看,随着网购平台的不断完善和保障体系的日益健全,“七天无理由退货”已不成为主要投诉原因,更多的网购投诉集中在食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领域的商品质量、虚假广告上,特别是使用最高级词汇、绝对化用语、对商品作虚假说明的网购投诉增长迅猛。投诉涉及的电商平台主要包括淘宝、天猫、京东、阿里巴巴等。

(三)家用汽车热度不减随着汽车大量进入家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享受到了汽车带来便利的同时,相应的消费投诉也呈现上升势头。上半年,共受理家用汽车消费投诉438件,仍排商品小类投诉第一位。投诉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汽车或有意拖延交车时间,隐瞒二手车辆真实质量情况引起纠纷,交定(订)金后被告知无法办理贷款,口头承诺可以无理由退还订金却不退,汽车按揭贷款到期后保证金、押金不退还等等。其中,涉及家用汽车销售定金、订金、押金、意向金、保证金等纠纷问题突出,占汽车类投诉的1/3左右。

(四)食品安全仍需重视。上半年,共受理食品类消费投诉73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5.35%,同比增长16.83%。投诉内容主要涉及食品过期、变质、含异物、假冒、三无产品等。受理餐饮服务投诉17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1.73%,同比下降6.32%。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使用不新鲜、不清洁原材料,经营变质食材,卫生状况欠佳及食用后身体出现不适等。另外,随着网络订餐行业的快速发展,外卖加盟店良莠不齐,导致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网络订餐引起的争议也屡有发生。

(五)日常用品投诉占半。在商品类消费投诉中,家电、服装、鞋包、通讯器材和日用百货等传统消费品投诉仍居首位,占总量的50%左右。究其原因,一是日常用品涉及经营者众多、分布最广,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不少经营者对商品标识标签、宣传用语甚至过期食品等问题不够重视,导致被投诉问题的产生;二是日常用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生活消费的最密集领域,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都是消费者极为关心的问题。

说明:1、以上数据采集自省12315行政执法系统等消费投诉处置平台;

 2、上述公示数据不得用作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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