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案例】网络订购的家具成功退 |
台州市消费者阮先生反映其于2017年5月18日通过淘宝向嵊州市长乐镇某家具厂订购了一对书柜、一台写字台和一套电视柜,总共花费7680元。2017年5月28日,阮先生收到货后发现家具油漆味很重,书柜门不对称无法合拢,跟商家反映情况后,商家拒绝退换货。2017年6月5日,阮先生向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请求帮助协调退换货。 根据阮先生投诉的信息,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赶到该家具厂了解情况,向经营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并当场通过电话联系,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处理。经过耐心沟通,最终商家同意给阮先生退货。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对经营者而言,一定要提高产品质量,履行应尽的义务;对消费者而言,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及时向相关组织或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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