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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案例】满减促销商家也不能轻易违约
发布时间:2018-05-22 16: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 字体:[ ]

    201711月11日,消费者周女士按照广告提示,到一家烘焙店购买一个4寸38元的蛋糕,店内人员表示当天是周六,不能参加瑞丰银行信用卡满40减20的活动,但是在该店铺广告上并没有具体表明。此外,周女士从该蛋糕店其他连锁店工作人员处咨询,均表示其可以参加该活动。对此,周女士将这一情况向消费维权部门进行投诉,希望让商家给其一个合理的答复。

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接诉后,对事情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经了解,店铺确实有参加瑞丰银行信用卡满40减20的活动,并且未详细指明不参加该活动的商品种类。经过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同意补偿给消费者蛋糕卡20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

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调解执法人员表示,案件争议主要集中在对“瑞丰银行信用卡满40减20的活动”的广告词语理解上。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既然店铺对于不参加该活动的商品未做详细规定,应该给予消费者承诺的优惠。在此,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商店的优惠活动,在购买前要仔细询问,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12345政务热线或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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