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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案例】车头断裂女孩骨裂,质量安全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18-03-07 14: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案例简介】2017年,诸暨市枫桥镇的赵女士在枫桥镇的一家自行车店购买了一辆梦幻鸟儿童自行车,使用不到一个月,赵女士的女儿在一次骑行中因自行车把手主直管突然断裂而摔伤,造成左手骨裂、面部受伤。与店家协商不成后,赵女士向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自行车店退还车款,并赔偿医药费等相应费用。

【处理结果】诸暨市市场监管部门接诉后,联系消费者、商家及厂家组织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店家魏某退还赵女士自行车款380元,厂方赔偿赵女士各类相关费用1500元,先由魏某代付,后期从自行车进货款中抵消。

【案例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根据第四十条及四十九条,商品的销售者、生产者需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中的权益损害行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次事件中,赵女士的女儿在使用商品过程中由于商品质量问题,人身受到了损害,经营者和厂家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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