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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案例】餐饮消费遇事故,人身伤害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8-02-22 0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案例简介】消费者胡同志反映其2017年7月31日,在绍兴市柯桥区万达广场一餐饮店吃饭,吃完饭走下楼梯去付款时被餐厅员工的凳子砸到,导致其肩膀受伤,支付医药费300多元,医生开具7天误工证明,但商家至今未处理此事,希望部门依法介入调解,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及误工损失。

【处理结果】根据胡同志投诉的信息,柯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诉后,赶到涉事餐饮店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处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沟通,餐饮店同意支付300元医药费,并赔偿1000元的误工费。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义务,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此特别提醒,对经营者而言,一定要注意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消费者而言,在经营场所一定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好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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