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一、案件事实: 该公司是箭牌四级代理商,因嫌从正规渠道进货价高利润少,遂通过微信渠道购入标有“ARROW”箭牌卫浴连体坐便器30只(货款46500元)并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接举报对该公司仓库进行检查,发现标有“ARROW”箭牌卫浴连体坐便器24只,经“ARROW”注册商标所有权人鉴定,上述标有“ARROW”商标的连体坐便器均属侵权的假冒货。当事人被处“没收未售侵权卫浴连体坐便器24台、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点评: 当事人作为品牌代理商,理应知道从其他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风险,且在案发后也未提供相应的进货单据和供货单位,显然没有做到审慎审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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