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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4期)

发布日期: 2017-06-02 15: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7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涉及3类食品,包括:水产制品、糕点和糖果制品,抽检样品共计29批次,其中合格26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的杭州鸿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牛轧糖,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600MPN/100g,标准规定为≤440MPN/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1号店资民堂专营店经营的杭州叶受和清真食品厂生产的资野绿豆冰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39g/100g,标准规定≤0.25g/100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京东熊老大瑞涵雪专卖店经营的舟山市海之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鱿鱼丝,菌落总数检出值9800000CFU/g,标准规定≤3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CFU/g,标准规定≤30CFU/g。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杭州、舟山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7041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4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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