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推荐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充名单公示 |
2023年6月28日,我局根据《浙江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浙市监知运〔2022〕5 号)规定,由各区、县(市)推荐,对绍兴市拟申报第二批30家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进行了公示。经审核,浙江夸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贯标不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予推荐,并补充备选企业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推荐企业,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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