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绍兴市2021年度第四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奖励支持名单的公示 | ||||||||||||||||||||||||||||||||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绩效目标等事项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1〕17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使用参考标准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绍兴市2021年度第四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奖励支持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局提出。以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联系方式:0575-85512773。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8月24日 附件:
绍兴市2021年度第四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奖励名单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