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评审结果公示 | |||||||||||||||||||||||||||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等文件要求,绍兴市食药安办对申请评价的8个镇(街道)食安办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等。综合现场评审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等8个镇(街道)食安办符合“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要求。现将拟命名为“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的8个镇(街道)食安办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到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绍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267282,88129532。 附件:“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公示名单
绍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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