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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批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2-10-10 08: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9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绍兴市等17个地方政府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这是自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首批批复的创建单位。我省温州、绍兴两地获批。
自4月份启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市局迅速行动,
一是汇报对接。迅速向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汇报相关情况,表达创建意愿,得到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第一时间到省市场监管局对接创建事宜,得到省局的肯定,并明确同意推荐绍兴作为浙江省创建单位向总局申报。
二是拟定方案。根据总局创建办法要求,市局牵头代拟《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总体方案》,并征求相关区、县(市)政府及市级部门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于5月31日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示范区申报材料。
三是全力推动。多次与省局汇报沟通,配合做好创建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局初审。6月22日,省局向总局上报了我市创建申请材料。在总局审核期间,一方面认真完成示范区创建调研报告上报总局,另一方面,对接总局评审专家组,确保申报材料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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