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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黄酒广告案
发布时间:2021-04-16 11: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根据举报,5月28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发布虚假黄酒广告的违法行为,遂于2020年6月2日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公司在淘宝平台上有名为“特色中国绍兴馆”的店铺,为销售的金八年手工花雕酒发布广告,广告词是“八年陈酿、手工花雕”和“八年陈酿酒,甘甜绵柔悠长”及“绍兴黄酒八年陈糯米酒花雕加饭”。经核实,“金八年”为黄酒商标,该黄酒并非八年陈酒,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2020年8月,越城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该公司发布虚假黄酒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84.6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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