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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小跑推进“数字化”,绍兴市发出首张电子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1-03-04 16: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3月3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首张电子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这也是落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新开办化妆品生产许可权限委托下放至各设区市以来,我市颁发的首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从“最多跑一次”到“数字化改革”,绍兴市局稳步小跑,持续推进,做好营商环境“加减法”,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全面提升“三服务效能,做到服务在前面,提速再提质。典娜生物负责人胡先生原先在义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又考虑到绍兴诸暨市营商环境较好,今年将公司搬迁至诸暨市安华镇。因原厂订单积压,急需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了解了这一情况之后,绍兴市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团队,联合食药院、综合行政执法队赴企业开展组团作战帮扶;省局化妆品处、省药化审评中心也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技术指导。帮扶团队对企业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检测实验室的整体环境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共梳理了缺陷项7项,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帮助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通过提前入,精准对接,企业在正式接受化妆品生产许可现场检查中只出现了3个一般缺陷。企业迅速完成整改,一周内便拿到了许可证。胡先生激动地说:“太感谢了,没想到这么快,绍兴市场监管局的服务真的太贴心了,希望今后能给予更多专业指导,帮助我们企业更加规范发展。”

办事流程上做“减法”,不断深化“数据化”改革,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权力事项下放以后,绍兴市局化妆品处认真做好与上级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制度改革相关衔接和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各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许可事项审查以及现场检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规范许可办理。第一时间启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审批平台政务2.0版系统,企业从提交材料申报、整改方案上传、电子许可申领全程网办,真正做到让企业零跑腿。根据《化妆品监管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绍兴市局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缩短许可时限30%,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胡先生说:“以前办企业的时候,要亲自跑到窗口,还要准备资料、排队,过程很复杂,现在一次也不用跑,真是太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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