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98643214C/2021-002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1-03-1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绍市监管〔2021〕20号 |
文件登记号: | ZJDC68-2021-0004 | 有效性: | 废止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放农村家宴中心集体聚餐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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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处室: 为服务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经研究,决定有序开放农村家宴中心集体聚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开放对象 全市范围内农村家宴中心集体聚餐活动。 二、有序开放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集体聚餐的备案指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家宴集体聚餐活动的指导。落实集体聚餐备案制,督促举办方提前2天将餐次、参加人数等内容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方可举办。指导厨师及相关服务人员有效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和防疫安全措施。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严厉打击使用变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采购食品原材料相对集中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农村地区超市等重点场所,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等的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等队伍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及时掌握和上报问题隐患。 (三)加强对疫情风险的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继续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同时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事,聚餐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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