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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撤销银宏商贸公司设立登记案
发布时间:2019-06-14 11: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2019年上半年,被冒用人俞X经村委会告知,税务部门通知她缴纳欠税,经查询,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了诸暨银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宏商贸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但俞X从未申请办理此公司登记手续,怀疑是被人盗用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了公司,遂向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要求撤销该公司登记。执法人员通过笔迹核对和现场检查,发现签名系伪造,而且公司设立时提供的住所不存在、信息表上的产权所有人也不存在,该村根本无此村民,住所信息表公司住所、产权所有人及签字均系伪造。

银宏商贸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形,据此,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撤销银宏商贸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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