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举案说法
xx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发布时间:2019-05-28 0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案例简介】

2017 4 24 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xx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的办公电脑中存有大量标有“xx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xx 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产品配套表、配料价格库、售后备件需求单及销货单等资料。2017 4 24 日,某市市场监管部门以xx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予以立案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系一家从事按摩床、汽车电机生产、销售的企业。2017 2 月,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在未经宁波 B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从该公司原副经理蒲某某笔记本电脑中复印了 5 份标有“ B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B 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产品配套表、配料价格库、售后备件需求单及销货单等资料,其中产品配套表中载明了B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按摩床所需配件的使用量、规格、颜色、材质及价格等信息,物料价格库中载明了B 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按摩床配件供货商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获取上述

资料后,除铝导轨等部分配件直接根据上述资料联系供货商外,大部分均在参考了上述获取的资料上的信息后,自己另外寻找相关供货商来生产按摩床。至 2017 4 24 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时止,当事人共生产并销售了 60 台按摩床,每台售价 4060 元,共计销售额 243600 元,无违法所得。另经查明,B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家用、医用健康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核心产品为智能温热理疗按摩床系列。蒲某某原系该公司的副经理,于 2016 6月份从该公司辞职,8 月份至 C 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任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黄某与蒲某某系夫妻关系,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黄某从蒲某某笔记本电脑中复印的有关 B 科技有限公司资料,并未经 B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可。

【处理结果】

 B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配套表、配料价格库、售后备件需求单及销货单等资料为该公司自己研发的成果,属于该公司的绝密材料,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该公司生产的按摩床都是依据上述产品配套表、供货商生产的产品配件所制造,能给当事人带来明显经济利益,因此该公司的产品配套表、配料价格库、售后备件需求单及销货单等资料可以认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当事人在未经 B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情况下,从该公司原副经理蒲某某笔记本电脑中复印了上述资料,且在生产的按摩床中使用或参考了上述资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属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考虑当事人在以前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且违法所得较少,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从轻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 10000 元,上缴国库。

【警示教育】

上述案例中当事人利用其法定代表人亲属关系,未经 B 公司许可,非法获取 B 公司自有的核心产品商业秘密后,生产销售同类产品进行牟利,明显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该案警示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和经营行为中,应当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不可“旁门左道”走捷径、走弯路,这样并不利于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其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