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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三查”严打执业药师药店挂证行为
发布时间:2019-04-17 10: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

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一步规范处方药的销售,绍兴市局通过“三查”方式全面清理违规“挂证”人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1010人次,检查企业539家,查实问题29个,其中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的10家,执业药师挂证的有6家,未在岗的有11家。现已责令整改19家,立案调查4起。

一、推动企业自查。督促指导各药店进行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各药店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行为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加以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市场监管(药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目前,全市1297家药品经营企业中,已有964家提交自查报告,自查完成率已达74.3%,自查工作预计将于本月末全面完成。

二、全面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逐一检查,通过核查劳动合同、工资、签到记录等方式,核实执业药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通过查阅进销存台账,核实违规销售处方药,突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的抽屉、柜子、仓库以及生活区等隐蔽场所进行重点检查,防止体外循环销售处方药。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作为药店违反药品GSP 的严重行为,相关检查处置信息录入到企业信用评定系统。

三、做好整改督查。市局分类梳理“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未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人员信息未上墙、未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远程审方不规范、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等6类重点问题,及时跟踪各区、县(市)检查和整改进展情况,对问题实行对标管理、销号管理,多措并举,通过会议督办、“回头看”检查督办、媒体曝光促进等形式,确保各项督查整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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