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新昌县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
新昌县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自2019年10月24日起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ZJ-19-06-0162),企业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并经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合格后再发还。 企业名称:新昌县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零售单体 注册地址: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485号-5 法定代表人:俞美丽 企业负责人:陈 晓 质量负责人:潘军英 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非配方,限品种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企业所在地:绍兴市新昌县。 特此公告。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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