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
2017年11月1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嵊州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其在汽车销售中要求按揭购车消费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消费者在其指定的代办公司办理按揭和保险业务。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背消费者意愿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同日,该局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汽车销售中,强制向按揭购车消费者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属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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