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绍兴市定康药店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
绍兴市定康药店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收回行为的通知》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自2018年9月26日起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zj-14-06-0162),企业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并经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合格后再发还。 企业名称:绍兴市定康药店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零售单体-单体; 注册地址:绍兴市皋埠镇银蝶园26-1号; 法定代表人:孔王水; 企业负责人:陈一丹; 质量负责人:王 峥; 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企业所在地:绍兴市越城区。 特此公告。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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