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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使用联合国名称和徽记案
发布时间:2018-03-05 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一、案件事实:

201312月,某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某公司侵犯商标权。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在不间断电源产品上享有SANTAK、山特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公司发现某公司不仅企业字号与自己公司的字号、商标相同,而且销售SANTAKUPS品牌的不间断电源产品。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其销售的不间断电源产品上标有
SANTAKUPS标识,其中“SANTAK6个字母为红色,后面的“UPS3个字母为淡黄色。经分析,该局认为“UPS”为“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是不间断电源的通用名称,某公司在使用SANTAKUPS时,故意突出使用“SANTAK”部分,是对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的侵犯。因此,该局对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点评:
  
本案难点主要是对侵权商品所属组别的判定,以及对“SANTAKUPS”标识与SANTAK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的认定。办案单位从商品功能、用途和说明分析,对商品近似作出认定;从商标的构成和实际使用形态分析,对商标近似作出认定,有理有据。此案历经3年,经过复议、诉讼等程序,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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