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台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新昌保尔康药店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15: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新昌保尔康药店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8年第02号)

 

  企业名称: 新昌保尔康药店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 零售单体-单体

  注册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平川路102号

  企业负责人:陈海辉;

  质量负责人:裘锡富;

  经营范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企业所在地:新昌县。

 

  特此公告。

 

 

    新昌保尔康药店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收回行为的通知》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zj-14-06-0209)。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