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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经销假冒饮料食品案
发布时间:2018-10-25 14: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 字号:[ ]

一、案件事实:

当事人赵通过微信结识了自称“胡麦枝”的朋友,“胡麦枝”以37元/箱的价格,向赵提供2700箱“脉动”维生素饮料,赵再以41.50元/箱的价格对外销售。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赵销售的该批“脉动”维生素饮料不但食品标签不合格,而且经相关商标所有权人鉴定,属假冒货:假冒企业名称、假冒食品生产许可证、假冒“达能”商标、“脉动”商标及“MIZONE”商标。截至被查获,赵已销售上述假冒“脉动”维生素饮料1623箱(后回收了1524箱),最终被处罚没款1000445.5元。

  二、点评:

本案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既没有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又没有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一旦被查,只能自吞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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